增加、变更操作员IKEY卡办事指南

(2008-04-17)

(一)业务说明

企业已经持有法人卡,需要使用加工贸易电子帐册、电子手册、纸质手册电子化或报关类等业务,可增加或变更操作员IKEY卡,并办理相应的授权业务。

 

(二)业务流程

1、企业到电子口岸广州分中心(以下简称“广州分中心”)领取2号表,按表格背面指引正确填写,并加盖企业公章后,连同制卡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分中心办理,并缴交增加或变更制卡费用;

2、广州分中心核对资料无误后,收取企业资料的复印件及法人卡作录入数据用,交还原件,并向企业发放“申办业务受理回执”(以下简称回执);

3、递交资料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后,企业持回执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》原件或《报关注册登记证书》原件及领卡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分中心领取法人卡及操作员IKEY卡。

 

(三)所需资料

一、电子帐册、电子手册企业:

1)《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》原件及复印件;

2)法人卡(须在有效期内并告知正确密码);

32号表(按照表格背面指引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);

4)单位证明(内容须包括:办理业务类型、涉及卡类持卡人姓名、卡号、经办人姓名、经办人身份证号码、需使用的现场口岸名称及代码);

5)操作员IKEY卡持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
6)“系统集成服务协议书”与“报关电子数据传输服务协议书”复印件;

7)《电子帐册MQ传输配置申请表》或《电子手册系统企业上线申请汇总表》(仅限于企业第一次办理IKEY卡或电子帐册变更服务器IKEY卡时递交);

8同一企业内需变更持卡人的旧IKEY卡(仅限于变更时递交);

9)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
二、纸质手册电子化企业:

1)《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》原件及复印件(若加工单位委托经营单位办理,则各准备1份);

2)法人卡(须在有效期内并告知正确密码);

32号表(按照表格背面指引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)

4)单位证明(内容须包括:办理业务类型、涉及卡类持卡人姓名、卡号、经办人姓名、经办人身份证号码、需使用的现场口岸名称及代码); 

5)操作员IKEY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;

6)《纸质手册电子化系统企业上线申请汇总表》(仅限于该企业第一次办理IKEY卡时递交);

7同一企业内需变更持卡人的旧IKEY卡(仅限于变更时递交);

8)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
三、报关行、其他类企业:

1)《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》原件及复印件;

2)法人卡(在有效期内并告知正确密码);

32号表(按照表格背面指引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);

4)单位证明(内容须包括:办理业务类型、涉及卡类持卡人姓名、卡号、经办人姓名、经办人身份证号码、报关行需列出使用的现场口岸名称及代码);

5)操作员IKEY卡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;

6同一企业内需变更持卡人的旧IKEY卡(仅限于变更时递交);

7)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
注:

1、已办理报关员卡的人员不能办理该项业务IKEY卡。已办理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的人员,办理该项业务IKEY卡的同时IC卡自动作废。

2、本IKEY卡现场口岸设置仅限于本企业合理需求广州海关报关范围内口岸,如发现申请口岸不符合要求,将不予授权。

 

(四)办理时间

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,下午13001700

周五上午9001200,下午13001500

 

(五)办理地点及电话

地点: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(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)4423427窗口

联系电话:业务热线020-38920170